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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山:八个严禁 划定党政干部作风“高压线”

    yg19851017     2017-11-07 10:09:48     浏览:3    回复:0    点赞:0
    发帖人:yg198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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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增强全县党政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群众满意度,111,营山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印发《营山县党政机关干部服务群众八项要求》(以下简称《要求》),划定党政干部作风“高压线”。
      这八项要求是: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严禁脱离群众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不得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在工作时间和公务活动中,按要求佩戴党徽,严格以党员标准作好行为示范,严禁言行失范,维护党员干部良好形象;热情礼貌接待办事群众,严禁态度冷漠,推拖躲绕;严格按规定落实惠民政策,严禁暗箱操作、为本人或他人谋取私利;进村入户开展调研走访,宣传党的惠民政策,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严禁走马观花、敷衍塞责;端正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接受办事企业单位和群众宴请;积极主动回应群众诉求,严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故意刁难、拖延不办;生活正派、情趣健康,严禁参与赌博、迷信、邪教等活动。
      《要求》指出,在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方面,营山县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承担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承担监督责任,要及时教育、严肃处理违反《要求》的党员干部。营山县纪委(监察局)将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服务群众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杨汉国、钱泳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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