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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山车祸,又是电瓶车!有人进了医院

    信息发布者:yg19851017
    2020-05-21 22:08:07   转载

    今天下午5月21日3点左右,在国税局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现场一辆电动车倒在地上。据说是车子在掉头是摩托车撞上的。




    交警提示: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应按规定使用安全头盔,不得载人(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并遵守非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
    未佩戴安全头盔、加装伞蓬、违规载人都是电动车常见的违法行为,也是营山交警着重治理的违法行为,为了生命安全,请杜绝此类行为!


    6条提醒要记牢:首先就是拒绝购买超标车辆,不要擅自改装;第二要各行其道,不要走机动车道和逆向行驶;第三要控制好车速,不要超速行驶;第四要遵守交通信号灯,该停要停,该让要让;第五装货要符合规定,不要超长超宽;第六务必要配戴好安全头盔。



    其实,蜀黍想说
    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除了交警蜀黍持续严管更加需要的是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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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营山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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