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严厉查处一起违规野外用火案件
信息发布者:木昜岡刂 2021-02-19 11:30:18 转载
2020年12月21日9时许,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警称:新店镇文高村发生山火。经镇村干部于11时10分左右将山火被灭。经查,事故发生原因为新店镇文高村村民徐某在该村5社高观山东寨门清理荒地里的杂草和芭茅,用打火机将其进行焚烧时引燃了旁边山上的荒草,导致火势迅速蔓延,过火面积为2.53亩,为非林地。营山县公安局新店派出所依法对徐某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处罚款500元。
同时,县政府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也进行了问责。一是责成新店镇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扣除新店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分3分;二是对新店镇文高村护林员、村支部副书记、新店镇应急和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由新店镇党委作出相应处理。
当前,冬春季节天气干燥,防火形势极为严峻。营山公安局呼吁广大村民群众引以为戒,严格遵守《营山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严禁野外一切违规违法用火,切勿以身试法,一经发现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坚决迅速从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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